重庆工商大学实验室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确保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火灾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学校有关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明确职责,加强重特大火灾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成立以实验室直管单位第一负责人为组长的消防安全小组,并主持日常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成员由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组成。消防安全小组在学校保卫处的指导下,开展火灾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准确按规定程序上报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做好重特大火灾安全事故的处理。
二、建立应急处置联动工作体系,保证重特大火灾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快速处置工作顺利实施。
重特大火灾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进行抢险,救治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同时,在最短时间内调动师生员工,加强人力、物力投入抢险。配备必要的抢险救助设施设备,开展应急救援后快速处置工作。
三、日常管理和事故应急措施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消防法”,熟悉掌握消防知识,并做到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组织疏散、会扑灭初起的火灾。
2、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清楚实验室所属区域的灭火器、消防栓的位置。
3、当火灾发生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使用电话进行报警(拨打110、119、120),切断所有电源,并报清楚火灾地点、火势大小、燃烧物质。
4、如有火情,应协助学生保持镇定,如须撤离应马上带领学生撤离现场。
5、最后撤离的人员,切记关闭所有门窗及检查所有的电源。
6、协助派出所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治安。对肇事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7、协助医疗卫生部门、组织急救措施抢救伤员。并组织好各种物资供应和运输。
四、其他事项
1、本预案是处理重特大火灾安全事故发生的意见,可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处理。要经常性的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预防重特大火灾安全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任何人都有参加重特大火灾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2、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任何人都需服从抢险救灾,不得阻拦和拒绝,因玩忽职守延误救灾工作,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本《预案》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落实,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