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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实验项目记学分说明

2012年03月22日 16:56 管理员 点击:[]


1、A类(A1/A2:第一课堂素质拓展)学分:《经济管理实践与创新A/B》开放实验项目学分

   对累计选课学时达到规定要求(A1:15学时/A2:30学时),已经在正方系统形成选课数据,若选修项目合格学时也达到规定要求,中心统一将成绩登录正方系统。

    (截止2011年的经管开放实验项目A类学分数据已全部进入正方系统,请登录正方系统查询。)

   对已经在正方系统生成选课记录,但累计选修项目合格学时尚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系统中暂以0分记,待选修项目合格累计学时达到规定要求后中心统一报教务处修改成合格成绩。

2、B类(第二课堂素质拓展)学分:

   登录中心开放实验选课系统,根据查询到的B类学分,按照团委管理办法进行申报(申报名称填“经管开放实验”),第二课堂素质拓展手册盖章在学创园(筱园食堂旁)2楼204室,联系电话:62768270、15025467908(张老师)。

  开放咨询电话:023-62775368;咨询地点:启智楼10楼81002(李老师、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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