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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制度建设
创新创业制度建设

重庆工商大学创业教育实施方案

2012年11月19日 15:56 管理员 点击:[]


重庆工商大学创业教育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通过第一课堂的教学活动和第二课堂的实践活动,系统地引导我校学生了解创业知识、培养创业意识,树立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积极参与创业实践,构建学校扶持、社会帮助的创业服务平台,切实帮助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创业,进一步拓宽学生就业渠道。

二、组织机构

(一)重庆工商大学创业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王崇举

副组长:黄志亮、郑旭煦、苟朝莉

成员: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财务处、经管实验中心、实验与实验设备管理处、校办公司企业、各学院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1、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郑旭煦、苟朝莉

成员: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学生处、经管实验中心、实验与实验设备管理处等负责人

主要职能: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的其他机构运行。

2、创业指导专家委员会

主要职能:参与创业教育各环节,重在帮助遴选项目、指导创业实践。

成员:校内外专家相结合,以企业界专家为主,学术界专家为辅。

3、创业知识教育工作组

主要职能:第一课堂的创业理论讲授,学分认定等。

牵头部门:教务处

4、创业实践活动工作组

主要职能:第二课堂的创业活动、竞赛、讲座等。

牵头部门:校团委

5、创业模拟工作组

主要职能:模拟公司运行,软件模拟等。

牵头部门:经管实验中心、实验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6、创业孵化工作组

主要职能:创业孵化基地管理、项目管理、宣传推广等。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处

三、具体工作

(一)开展创业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业素质

1、面向全体学生开设旨在培养创新、创业意识、创业知识的创业类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或通识课)(负责部门:教务处)

自2009级起,每名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应至少修读2学分的创业类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或通识课)。即每个学生可以通过修读创业类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或通识课)获得至少2学分的创业教育学分。

2、开设工商管理第二专业创业教育实验班(负责部门:教务处、管理学院)

采取理论教学和实践实验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理论教学方面积极探索案例教学法、讨论教学法、科研教学法等,充分利用网络辅助教学平台提高教学质量;实践教学方面坚持“双导师”全程指导学生模拟创业。

3、注重教学内容的改革与创新,加强创新精神与创业意识的培养(负责部门:教务处)

各学院要重视在专业课程中开发、挖掘、增加创业教育的内容,将创业理念和创业知识渗透、融化在专业课教学中;某些课程特别是实务性较强的课程的部分教学内容可以请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企业家、工程师等进行专题讲授。

4、通过就业指导课加强对学生的创业意识引导(负责部门:招生就业处)

要将创业意识、创业技巧等作为就业指导课的重要讲授内容,尤其是要针对高年级学生讲授创业知识。

(二)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

1、定期举办创业竞赛,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创业竞赛活动(负责部门:团委)

大力宣传发动学生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重要赛事,坚持每年举办一次全校性的创业计划大赛,遴选适合的创业项目。

2、积极组建学生创业社团并大力扶植其开展活动(负责部门:团委)

重视学生自发成立创业类社团,每个社团配备专业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创业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开展公司模拟性质的模式运作,营造在校大学生创业氛围。

3、做好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的实施工作(负责部门:教务处)

制定本科学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做好有关制度的宣传工作,每年按时开展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对获得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较多的学生予以宣传和表彰,激发学生创新意识。

4、举办各类创业培训活动(负责部门:团委)

大力开展学校、学院层面的“青年创业大讲堂”、“大学生创业论坛”、“成功校友进校园”等系列活动,邀请知名创业类专家、企业家走进我校与学生交流,以及开辟“创业大讲堂”创业教育系列音像等,营造校园创业氛围,对学生进行创业培训。

(三)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业能力

1、建立创业指导专家委员会(负责部门:招生就业处)

按照“校内校外结合”的原则,聘请有较高创业理论水平和丰富创业经验的专家教授、创业成功人士、知名校友等组成创业指导专家委员会,作为学校创业教育顾问,帮助学校筛选学生创业项目,指导学生进行创业实作。

2、办好学生创业见习基地(负责部门:学生处)

要充分发挥学校现有的学生勤工助学书报亭、爱心基地、创锐学生公司、禾一工作室等已经有一定经运行模式和经验的学生经营性组织的作用,并大力拓展校外见习基地,为学生提供稳定的参与和培训途径。

3、建立创业模拟基地(负责部门:经管中心、实验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充分利用学校实验教学中心的资源,通过实验实训模拟、软件推演等方式,培训学生创业和企业管理能力。

4、建立创业实践基地(或称“孵化园”)(负责部门:招生就业处)

利用学校现有闲置房屋设施和即将建成的南岸、江北校区实习实训大楼相关楼层(面积1000平方米左右),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共建创业实践基地,进行创业项目指导与分析评估、创业经费和场地支持、创业登记手续帮办、媒体宣传支持等,为学生提供创业实践活动的平台和环境,帮扶学生成立一批公司企业。

(四)加强创业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研究(负责部门:教务处)

做好市、校级教研项目申报中的创业教育研究立项工作,探索创业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对学校开展创业教育的理论和实践进行研究,总结创业教育工作的经验。继续做好我校参与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承担的科技部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支持创新方法领域重点任务项目《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在高等学校教学创新中的探索与实践》的子项目研究工作。

四、经费与场地投入

创业教育经费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日常经费,可由各部门、学院工作经费解决,不专门拨付;另一部分为学生创业基金,学校决定设立100万元人民币创业基金。并在实践基地的建立和运行中,争取相关政策支持,鼓励采取企业支持和风险基金介入的方式。

 

各部门和学院要按照此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争取“一年打基础,两年出成效”,实现学生创业就业的教育,并形成一批理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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